全民船長權利契約書
您深領沐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沐艇)培育業界人才,開設課程以利興趣培養,求得技術與經驗,以提昇專業水準之旨意,並承蒙沐艇准本人在課程訓練期間,自行支付一切費用,以利租用訓練船舶與委任隨船教練(以下稱教練),並自行承擔因本人於訓練期間所造成一切風險成本,特立此同意書,願意遵守下列各項約定條件,絕無異議。
壹、 契約存續期間:
一、 本契約於乙方通過課程結訓考核及取得遊艇駕駛執照(發照日)資格後起,即可享有免費租賃服務20小時 (不含油資,僅提供船隻使用,相關服務費用請依照公告為準)。
貳、權利義務:
一、 限定船型為SUNBREEZE175
二、 乙方攜伴人數需符合船型人數限制,不得違反。
三、 乙方需於使用前一日下午3點前至官方line@完成預約,每次預約至少2小時租賃服務,時間不足2小時以2小時扣時或計費,超過2小時則以4小時扣時或計費,請以此類推,乙方需於船隻使用時間提前30分鐘至會員中心報到,並於指定時間內返還船隻,由船務人員進行遊艇點交,保障雙方權益。
四、 若未依照預定時間返還,乙方需支付甲方超時費用(依照官網會員租船費用計價)。
五、 租賃使用期間須由本人駕駛,如船隻有損毀或損壞,僅可由甲方進行修繕,相關維修費用由乙方自行負擔。
六、 如租賃使用期間乙方違反航安規範導致政府開罰,罰款金額由乙方自行負擔。
七、 本合約附贈之內容不得轉讓或轉售,僅限本人使用。
八、 除本合約提供服務之時數,於2025/12/31前,乙方可享有以2小時新台幣1500元優惠費用租賃船隻(不含油資)。
參、其他約定:
一、 因天氣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致不能出航時,甲方不對乙方負任何損害賠償責任,且乙方不得請求報酬。
二、 乙方預約完成後,距航班⽇24⼩時內取消,或於開航半個⼩時以前未完成報到程序,或因⾃我因素未能如期登船,則扣⼀個⽉有效時間。
三、 乙方應於報到時,出示(一、二等遊艇駕駛執照)正本、身分證正本以供查驗,如無法提出甲方有權拒絕租賃。
四、 當日與乙方同行登船者,應於報到時出示身分證正本以供查驗,如無法提出將拒絕登船。
肆、保密條款:
一、任何依本契約書自甲方處接獲之資料,乙方同意不透漏與第三人,且該資料之用途僅限於
本契約書,乙方並代表其主管及員工作出此承諾。
二、乙方應採取合理保護機密與專有資料之預防措施,以確保該資料不致外洩。
三、本條文在本契約書期滿或終止後仍具效力。
伍、有下列事由時,本保證失效:
一、乙方有任何違反契約或其他甲方規範之行為者。
三、乙方租賃期間如從事非法行為,我方有權直接終止合約,並不賠償未使用租賃服務時數。
四、因政府法規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所致者。
陸、駕駛船舶:
一、取得中華民國頒發合格,且在有效期間內之船舶駕駛相關證照與執照。
二、於啟航前應先檢查船舶之適航性及相關設備之完整。
三、於駕駛時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駕駛船舶及維護所有乘客之安全。
四、返航後應向沐艇報告航行中所遇事項,並檢查船舶是否有損害、故障或其他情形。
五、盡力提供優良的航行體驗予乘客。
六、配合執行海安講習、填寫完成航海日誌。
七、因可歸責本身所致之損害,乙方應負全部損害賠償責任。
八、乙方如違反以上條款或於航行期間乙方之行為致甲方或第三人之損害,立同意書人願付一
切賠償責任。
柒、管轄法院:
一、本契約書應由中華民國法律管轄及解釋。
二、因本契約書而引起之糾紛,由台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專屬管轄法院。
我已成為註冊會員並已詳閱遊艇預約及使用規範,知悉海上航行之風險及遵守規範就安全保障之重要性,並同意確實遵守本規範之全部內容。